来源:自媒体 作者:房小雪
2021-02-23 15:26:08
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编了《新疆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2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标准》细化了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的分类,完善了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置要求,补充了户外电子显示装置类广告设施、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临时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公益性广告、设计、施工及验收、维护及检测等内容,新增了照明、材料及电气器件章节。
其中《标准》明确户外广告及招牌的设置不应影响建筑物安全、城市公共安全不应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和消防通道通行街道、消防通道净空4.5米以下,宽3.5米以内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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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还应强调协调、重在美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与城市风貌相协调,突出城市特色设置位置、形式、大小、色彩、图案应与其他所依附的载体相协调同一道路应在同一种灯杆或电杆上选择其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且形状、高度、朝向应一致并与景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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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标准》的修订实施意味着新疆户外广告设施招牌设置将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城市品质提升有效推动新疆城市管理再升级、更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