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作者:zhaoliang
2021-01-21 16:19:42
市民张女士:前不久,我家中插线板超负荷造成 起火,拨打119救援电话后,因为小区业主车辆停在消防通道上,阻挡了消防救援车辆进入,等联系物业把业主车辆移走后,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导致家中造成了严重损失,请问占消防通道车辆车主和物业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尕文和律师:假如停放的车辆的确占用了消防通道,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另外为此造成损害后果的扩大,那样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也提醒市民,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一定不要为图方便占用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因为消防通道被车辆占据造成 耽误救援,会造成损害后果的扩大。